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维保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医疗设备维保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DZB(ZX)2016-1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8823128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
联系方式:洪先生8751466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邱小姐8823128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用途 |
1 | 1 | 其他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95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计: | 29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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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情形的只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资信证明的应附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③、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④、投标人办公场所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⑤、投标人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1名(含1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⑥、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⑦、投标人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6日 16:19 至 2016年06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携带合格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到我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