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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公车改革取消车辆鉴定评估和拍卖中介机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6 21: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滕州市公车改革取消车辆鉴定评估和拍卖中介机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滕州市公车改革取消车辆鉴定评估和拍卖中介机构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 TZZFCG-2016-087

A包:车辆鉴定评估机构(两家)

B包:公务用车拍卖机构(两家)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公务用车评估和拍卖中介机构招标。公务用车约为 600 辆,以实际评估和拍卖车辆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A包: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能力;

2.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

3.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严格履行合同,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4.4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5具有省级或地级市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7.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包: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本项目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3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政府采购网、滕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自201666日起至20166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1:滕州市北辛路翔宇经典写字楼A7层;

地点2: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财政局服务窗口

售 价:每包段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A包:(1)营业执照(副本);(2)省级或地级市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B包:(1)营业执照(副本);(2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6628830分起至930分止。

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十一、开标日期及地点

时间:2016628930分。

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1.1 招标人:滕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联系人:  吴强                            联系电话:0632-5888002

1.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滕州分公司

    址:滕州市北辛路翔宇经典写字楼7

  人:徐鹏   段成菊                    联系电话:0632-5800069

 

 

 

发布人: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滕州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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