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珠海边检总站改造建设船艇码头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边检总站改造建设船艇码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边检总站改造建设船艇码头
项目编号:G-GDJZ2016-019G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时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6-816653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拱北侨光路2号
联系方式:时先生 0756-81665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小姐 0756-3826858 15916202067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南方软件园B2三层1单元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码头长83.34m,包括码头工程、电气工程、通讯工程、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门卫室建筑、道路工程、引桥大门及导助航浮标等。
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B证、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纪律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其它事项:[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议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委派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以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证明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不予签发《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现场核查)] [2、招标人将向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签发《现场踏勘确认书》。][3、投标人资格函件正本中必须提交招标人签发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否则资格审查为不通过。] ■其它事项:[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79.81851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7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1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南方软件园B2三层一单元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南方软件园B2三层一单元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