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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安吉县龙山体育中心羽毛球馆及游泳馆租赁经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6 17: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经有关部门批准,就安吉县龙山体育中心羽毛球馆及游泳馆租赁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HXCG-ZX-2016-17

二、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三、项目概况:

羽毛球馆及游泳馆位于安吉县龙山体育中心副馆,其中羽毛球馆有6片标准羽毛球场地,游泳池位于室外,大小为25米×50米,同时提供相应的办公场地及配套用房。

中标人以租赁形式取得羽毛球馆及游泳馆的经营权,经营期间,除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外,中标人对外经营,其经营收入归中标人所有,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中标人向招标人交付一定的租金, 租赁经营期限为伍年。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企业,且从事体育项目的企业;

2、投标人自2012年6月1日起连续3年经营管理过规模不小于15米×25米的泳池(提供合同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

3、投标人自2012年6月1日起至今经营中无重大违法及安全事故记录(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6日2016年6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3、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报名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4)连续3年经营管理过泳池合同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5)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0日14:30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楼(安吉县递铺天目中路771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6月20日14:30时整

开标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楼(安吉县递铺天目中路771号)。

八、业务咨询:

1、招标人:安吉县龙山体育中心

联系人:郑主任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572-5601787

传真:0572-5601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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