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温岭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委托,就温岭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WLCG-2016-04-ZJHC-GH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温岭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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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城市规划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浙江省温岭市横湖中路188号建筑业大厦5F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8日上午9:00时整。
七.投标地点: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厅(三)
八.开标时间:2016年6月28日上午9:00时整。
九.开标地点: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厅(三)
十.投标保证金:
须由供应商在2016年6月24日16时前交纳并到账;
投标保证金:30000元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温岭城区支行
银行账号:580008929000018
注:保证金应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缴纳凭证应注明“专项规划采购投标保证金”字样。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以下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联系人:赵曼汝 电话:0576- 8614361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576-86109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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