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指挥中心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06-69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指挥中心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财政局以长财审字[2015]第4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性质:指挥中心改造工程
2.2规模、范围: 建筑工程、电气工程、采暖工程、消防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资金来源:财政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5计划开工日期:4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报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6月04日至2015年06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时至下午16时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普阳街2522号616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6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物贸宾馆十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 元整。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景阳大路458号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2522号
联系人:张志军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3086868688 电 话:0431-88597299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