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采购项目
光山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光山县卫生局委托,对光山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光山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5)3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2、采购内容:35冷暖壁挂式空调350台、50冷暖柜式空调117台、72冷暖柜式空调100台。
3、交货期限及工期:30日历天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项目招标说明:本次招标不采取分包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必须独立完成整个项目的招投标。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等;
2、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有所采购货物的生产、经营或代理资格,有能力对所采购货物进行安装施工并提供完善的保修和售后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4日(北京时间)至2015年6月10日止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受理窗口获取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所有资质文件需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供应商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只作为留存,不负责审查和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必须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3.7万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在开标前七天从本企业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见招标文件附件);
(二)投标保证金的查收、是否有效、退还等由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 截止2015年6月25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5年6月25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光山县卫生局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饶先生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0376-8855251 电 话:0376-6173886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