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2015年房屋安全普查复核、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海珠区房屋安全鉴定所 的委托,对 广州市海珠区2015年房屋安全普查复核、鉴定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QC1502FG05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2015年房屋安全普查复核、鉴定项目
三、采购预算:10072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招标内容: 子包号 标段范围 房屋幢数 房屋面积 (万㎡) 预算金额 (万元) 01 滨江街、南华西街、瑞宝街 3022 57.2 26.16 02 海幢街、昌岗街、沙园街 2869 37.8 24.85 03 龙凤街、江南中街、素社街 2903 50.3 25.13 04 官洲街、华洲街、南石头街 2839 106.5 24.58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第四章 采购人需求》
3、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子包及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单个子包或子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4、同一个投标申请人申请报名参加即认为一并参加4个子包的投标(如某个子包超过最高限价或其他原因导致废标,则视为其他子包也按废标处理),其报名文件不需分别按其中的标段编制、封装和提交,只需提交1套报名文件。投标申请人只可中标一个子包,不得兼中,曾经参与过本次招标标段范围内(部分或者全部)房屋安全普查鉴定工作的供应商,不可以成为所承接标段范围(部分或者全部)内对应子包的中标供应商。
五、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必须具有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并承诺安排本单位至少4名持有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员执业注册证书(年检有效期限需在2015年12月31日后)的技术人员承担本项工作至项目结束; 3、2012年以来没有不良执业行为。 4、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3)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公平竞争承诺书》。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作为采购代理机构,我们没有权利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进行评断和论断,只有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才拥有评审和论断的权利)。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5日起至2015年6月2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6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6月26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广州市海珠区2015年房屋安全普查复核、鉴定项目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梁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邓工 |
电话: | 020-83576900 | 电话: | 020-34381353 |
传真: | 020-83499619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中路236号3楼 |
邮编: | 510095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朱伟瑗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邓工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83576900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34381353 |
开户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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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