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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仙葫开发区管委会安保服务采购【FW(6)2016056GNN】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6 11: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仙葫开发区管委会安保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仙葫开发区管委会安保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W(6)2016056GNN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陆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71-280805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西333号

联系方式:龙钧 联系电话:0771-47808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陆工 联系电话:0771-2808057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为加强机关大院管理,做好管委会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需选定专业保安公司做好服务区域的维稳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服务区域内安全保卫、安全生产、治安处置、突发事件和消防安等工作,维护服务区安全秩序。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或服务;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3.具备广西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广西公安厅备案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6日 08:00 至 2016年06月1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楼301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者,请于2016年 6 月 6 日至2016年 6 月 13 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时,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广西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副本(外地企业须提供广西公安厅备案证明);(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校验)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1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恕不办理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现对仙葫开发区管委会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仙葫开发区管委会安保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FW(6)2016056GNN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加强机关大院管理,做好管委会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需选定专业保安公司做好服务区域的维稳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服务区域内安全保卫、安全生产、治安处置、突发事件和消防安等工作,维护服务区安全秩序。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2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或服务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广西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广西公安厅备案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 6 月 6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6 月 13 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时;

    2.发售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楼301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恕不办理邮寄;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者,请于2016年 6 月 6 日至2016年 6 月 13 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时,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广西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副本(外地企业须提供广西公安厅备案证明);(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校验)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1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恕不办理邮寄。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27 日9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桃源支行                                                            

    银行账号:08788612010030401337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 6 月 27 日09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 6 月 27 日09时00分,在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西333号

      联系人及电话: 龙钧            联系电话:0771-4780859;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刘工、陆工        联系电话:0771-2808057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  6 月 6 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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