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四环4.2MW锅炉新建工程锅炉本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汽四环4.2MW锅炉新建工程锅炉本体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EITCL-JL-ZCHW-150577
1、本招标项目一汽四环4.2MW锅炉新建工程锅炉本体招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一汽四环动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选定供货人。
2、项目名称:一汽四环4.2MW锅炉新建工程锅炉本体招标项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供货期:合同生效后3日内向设计院提供图纸,15天内供货;
付款方式:以实际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 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制造商必须持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制造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制造商生产过4.2MW及以上容量往复炉排热水锅炉的业绩,并运行2个采暖季以上。锅炉厂家需要具有10年以上的生产经验;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投标;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2013、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1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长春市珲春街与平泉路交汇长春水务二楼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招标二部;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13时30分整,接收地点:长春市珲春街与平泉路交汇长春水务二楼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一汽四环动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0431-85776281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珲春街与平泉路交汇长春水务二楼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招标二部
联系电话:15843101055
联系人:马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