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卢沟桥街道办事处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配备文化设施设备及装饰改造项目(第二包)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卢沟桥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配备文化设施设备及装饰改造项目(第二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配备文化设施设备及装饰改造项目(第二包)
项目编号:HCZB-2016-ZB1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书玲、安冬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卢沟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40号
联系方式:010-638626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350979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招标内容):
第二包:图书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具有出版商、经销商(作为代理)相关资格证明;(3)投标人具有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高级(三级)证书的发行员名单(需提供所列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及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能提供CALIS中心颁布的三级(含以上)编目员资格证书编目员名单(需提供所列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及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保证所有提供图书均配备符合CALIS标准的CNMARK数据(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4)投标人需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1.4434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6日 09:30 至 2016年06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