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农场恒温保鲜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虞城县农场恒温保鲜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城县农场恒温保鲜库建设项目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省虞城县农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虞城县农场恒温保鲜库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虞财采购【2016】070号
(3)建设单位:河南省虞城县国有农场
(4)建设地点: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6)项目预算:约128万元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总承包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建造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4.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开标时须携带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或商丘市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4.投标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6年06月6日至2016年06月13日18:00止,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八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数码港商务楼503室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以及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5月6日至2016年06月13日18:00止;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八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数码港商务楼503室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中标单位不退,未中标单位退还图纸后押金退还,每丢失或损坏一张图纸扣1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8日上午09:00;
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八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数码港商务楼709会议室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河南省虞城县国有农场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 135693836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心怡路交叉口维斯顿广场12楼
联系人:沈女士 电 话:0370-2555006
2016年 0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