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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2015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采购良种二元母猪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6 10: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尉氏县2015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采购
良种二元母猪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尉氏县畜牧局委托,就尉氏县2015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采购良种二元母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尉氏县畜牧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尉氏县2015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采购良种二元母猪项目
1.2 项目编号:尉财采2016(057)号
二、项目概况:
2.1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养殖场户自筹
2.2 招标范围:良种猪采购(购良种二元母猪3000头,每头平均体重50公斤,每头财政补助资金800元)
2.3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采购良种二元母猪2000头,每头招标控制价2100元;
第二标段:采购良种二元母猪1000头,每头招标控制价21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2标段: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需提供同类种猪供应业绩证明两份(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6、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具有《动物防疫合格证》
(3)具有无重大动物疫病证明
7、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方可参与报名(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人代表,查询日期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年 6 月 6 日至2016年 6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及无重大动物疫病证明,同类种猪供应业绩证明两份(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及开标时都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及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4.3 招标文件售价:第1标段:500元/份,第2标段:300元/份,售后不退。
4.4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注:1、投标人对上述标段最多可报一个标段。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具体保证金金额及账号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金额为项目中央财政资金10%的资信保证金,具体数额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尉氏县畜牧局 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 系 人:尹女士
电 话:13849142298 电 话:0371-22969968 1523781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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