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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6 09: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8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灵寿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程及监理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340020002
项目联系人:韩军
项目联系电话:0311-89862068
采购人:灵寿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人民东路14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31161533
代理机构:河北世诚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99号新天地自然康城25-3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862068
预算金额:1800.17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2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0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1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二标段:1.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2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资质: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测绘资质工程; 1.3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测绘专业高级职称(提供的职称证书注明的工作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1.4 投标人应具备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1月至4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1.5 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内容的人员、设备和技术力量;三标段: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测绘资质证书中必须具备“不动产测绘监理甲级”资质;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资格要求条件的投标人可以就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以下内容提交企业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测绘资质证书;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6、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7、2016年1月至4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8、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不齐,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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