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城区及工业园区新一轮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6 08: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9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故城县城区及工业园区新一轮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43240020101
项目联系人:苗亚斌
项目联系电话:18033763790
采购人: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故城县广交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5621821
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110581
预算金额:3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29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0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1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故城县顺达路西段政务中心二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土地评估资质;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及土地资源管理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状况(2015年度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参加政府采购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及下列证件(有效且合格)原件及复印件到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土地估价师证书及职称证书、财务状况(2015年度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参加政府采购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相应顺序装订成册(贰套),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注:有意参加投标者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无需提供,以上未说明事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
项目名称:故城县城区及工业园区新一轮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43240020101
项目联系人:苗亚斌
项目联系电话:18033763790
采购人: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故城县广交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5621821
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110581
预算金额:3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29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0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1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故城县顺达路西段政务中心二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土地评估资质;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及土地资源管理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状况(2015年度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参加政府采购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及下列证件(有效且合格)原件及复印件到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土地估价师证书及职称证书、财务状况(2015年度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参加政府采购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相应顺序装订成册(贰套),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注:有意参加投标者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无需提供,以上未说明事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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