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中学宿舍楼餐厅项目附属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3 17: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清河中学宿舍楼餐厅项目附属配套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600160002
项目联系人:齐纪宵
项目联系电话:13513199029
采购人:清河中学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3513199029
代理机构: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8299100
预算金额:89.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2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0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qhxfwzx.gov.cn/ggzy网站上公开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项目名称:清中宿舍楼餐厅项目附属配套工程一标段学生铁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6CK-059/1项目地点:清河县最高限价:28.16万元项目工期:25天投标人的资格基本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的独立法人。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4、需要提供样品。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项目名称:清中宿舍楼餐厅项目附属配套工程二标段天然气初装项目项目编号:2016CK-059/2项目地点:清河县最高限价:31.73万元项目工期:30天投标人的资格基本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的独立法人。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项目班子要求详见本标段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5、要求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D1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含PE专项)。6、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三、项目名称:清中宿舍楼餐厅项目附属配套工程三标段室外硬化项目项目编号:2016CK-059/3项目地点:清河县最高限价:29.41万元项目工期:30天投标人的资格基本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的独立法人。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要求具有市政公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项目班子要求详见本标段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5、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89.3万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本项目分三个标段评标办法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名称:清河中学宿舍楼餐厅项目附属配套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600160002
项目联系人:齐纪宵
项目联系电话:13513199029
采购人:清河中学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3513199029
代理机构: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8299100
预算金额:89.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2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0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qhxfwzx.gov.cn/ggzy网站上公开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项目名称:清中宿舍楼餐厅项目附属配套工程一标段学生铁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6CK-059/1项目地点:清河县最高限价:28.16万元项目工期:25天投标人的资格基本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的独立法人。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4、需要提供样品。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项目名称:清中宿舍楼餐厅项目附属配套工程二标段天然气初装项目项目编号:2016CK-059/2项目地点:清河县最高限价:31.73万元项目工期:30天投标人的资格基本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的独立法人。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项目班子要求详见本标段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5、要求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D1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含PE专项)。6、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三、项目名称:清中宿舍楼餐厅项目附属配套工程三标段室外硬化项目项目编号:2016CK-059/3项目地点:清河县最高限价:29.41万元项目工期:30天投标人的资格基本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的独立法人。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要求具有市政公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项目班子要求详见本标段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5、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89.3万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本项目分三个标段评标办法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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