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艺术设计工程中心建设项目一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就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艺术设计工程中心建设项目一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艺术设计工程中心建设项目一
二、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340号
三、项目简介:用于教学
包A:电脑(教师机)8台、电脑(学生机)50台、27英寸一体机6台、22HD 数位屏2台、笔记本2台等;
包B:UV喷绘卷材机1台、3D打印机(大型)1台、3D打印机(小型)2台、非金属激光切割机1台、写真机1台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预算:包A:138万元,包B:35.5万元。
五、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银行信息:
1、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6月3日起至2016年6月13日止(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 (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五楼512室)。
4、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市汇城支行
账户:254601819870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1-66316301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七、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查验;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持有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23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址: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五楼522室(顺河路和东明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17号院)
十、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代表递交到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522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张老师
地 址:新乡市平原路699号
电 话:0373-369103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顺河路17号院(顺河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
购买标书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71-66382199
项目联系人:武老师 电话:0371-66364470 传真:0371-66364470
邮编:450004
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