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经棚镇路灯安装项目采购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2015年经棚镇路灯安装项目已由克什克腾旗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克建字(2015)66号文件]批准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编号:CFXL-2015017
三、拦标价:1170000.00(壹佰壹拾柒万元整)。
四、招标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根据2015年经棚镇路灯安装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主要建设项目为:安装路灯132基(包工包料,路灯安装,包括路灯采购、电缆采购),标段:共一个标段,工期:二个月。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外包投标标的主体;
(4)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建筑、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5)财务要求:近2年内无亏损(2013年—2014年),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或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投标设备(路灯)生产厂家授权或年度经销权证明。
(8)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经理;
(9)内蒙古自治区区外企业具备《内蒙古自治区区外企业入住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六、投标须知:
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开标现场资格审查。(开标时需携带所有证件原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要求: 2015年6月4日-2015年6月10日结束,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出示以下证件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5)市政、建筑、城市道路照明工程资质证书(副本)
(6)投标设备(路灯)生产厂家授权或年度经销权证明。
3、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本次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在克什克腾旗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大厅赤峰信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络处。拟投标企业领取招标文件后须填写《投标供应商登记表》,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七、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书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套正本,4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书必须在 2015年6月24日上午9:00时前送达克旗财政局一楼政府采购大厅。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九、开标时间:2015年6月24日上午9:00时。
十、开标地点:克旗财政局政府采购大厅。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克什克腾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张喜艳 电话: 15849967691
采购代理机构:赤峰信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婷婷 电话:0476-5229144
赤峰信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