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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车管所办事大厅生态墙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3 18: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郑财谈判(2016)X023号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委托,就该单位办事大厅生态墙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格、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车管所办事大厅生态墙建设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郑财谈判(2016)X023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内容为:办事大厅生态墙建设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应具备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为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五、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6月3 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二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2013年度后任意一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文件时需查验原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6月12日上午8:30-9:00分
谈判响应文件接受地点:郑州市二七路市公安局东院机关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七、谈判会议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6年6月12日上午9:00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0371-69620758
联系人:李静、路登高
联系电话/传真:0371-68850950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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