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广西河池市凤山县2016年度项目乔音乡片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XXYHC-GCZB-G20160419)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山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广西河池市凤山县2016年度项目乔音乡片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广西河池市凤山县2016年度项目乔音乡片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GXXYHC-GCZB-G201604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8-223898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凤山县水利局
地址:凤山县凤城镇凤阳街
联系方式:覃工0778-68126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韦工0778-2238989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河池市金城东路17号东城国际小区3栋3单元3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广西河池市凤山县2016年度项目乔音乡片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已由凤山县水利局以 凤水复〔2016〕1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河池市水利局以河水计划〔2016〕6号文下达了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项目投资计划2400万元,项目法人为凤山县水利局,招标人为凤山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河池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6〕25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凤山县乔音乡;
建设规模:维修加固塘坝1座,库容0.12万m³;改造维修改造堰坝81座;衬砌Q<0.1m3/s的渠道243条共101.046km,并维修或新建附属建筑物165处,其中:人行桥12座,渡水槽27处,路涵126处;新建电灌站4处,总装机功率27kw。
招标范围: 维修加固堰坝工程、泵站工程、渠道防渗工程、输水工程等及附属建筑物、新建电灌站及维修新建附属建筑物等(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
招标内容:
I标段:建设地点大致分布在同乐村、大同村、文里村、板吉村,工程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价估算约538.83万元。
II标段:建设地点大致分布在怀里村、合运村、巴甲村,工程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价估算约589.30万元。
III标段:建设地点大致分布在那王村、康里村、额理村、久加村,工程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价估算约585.52万元。
IV标段:建设地点大致分布在上林村、久隆村、老里村,工程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价估算约663.72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
I标段、II标段、III标段、IV标段计划开工日期均为:2016年 7 月15日,完工日期均为 :2017 年7月 14 日。计划工期均为:365天(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无要求;þ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业绩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投标人须出具检察院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犯罪记录告知函 [告知函内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查询函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有效]。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两阶段评标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 2016年 6 月 13 日至 6 月 17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
发售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3号)。
交易服务部联系电话:0778-2302718。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文件附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收据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费和其它资料费另外收取),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部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交易服务部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6 年6月 24 日18时00分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如投两(或多)个标段,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6.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5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不良记录以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6 年 7 月 5 日 9 时 30 分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3号)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山县水利局
地 址:凤山县凤城镇凤阳街
邮 编:547600
联 系 人:覃工
电话:0778-681263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河池市金城东路17号东城国际小区3栋3单元301室
邮 编:547000
联系人:韦工
电 话:0778-2238989
传 真:0778-2208989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778--2303828
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8--2290116
招标人:凤山县水利局(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二0一六年六月三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3.3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业绩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投标人须出具检察院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犯罪记录告知函 [告知函内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查询函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有效]。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7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3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3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