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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进学楼综合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3 13: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进学楼综合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进学楼综合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LNZB-GJZ2016-326-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房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4-8698214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联系方式:房老师 024-869821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鑫培 024-23383567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进学楼综合改造工程;

2.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3.建设地点: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院内

4.工期: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8月24日,45个日历日内;

5.招标范围:卫生间及盥洗间拆除墙、地砖、吊顶、洁具及管道等,重新施工;屋面拆除开裂的女儿墙及防水和保温,重新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质量标准:合格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 近3年至少有一项(2013年1月以来)33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4.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3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111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二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梁鑫培 

电  话:024-23383567-807

传  真:024-23383567/23384545-808

邮  箱:lngcgjc@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邮  编:11000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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