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新区新田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华新区新田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龙华新区新田小学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新区新田小学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OTC16104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征宇
项目联系电话: 0755-8317002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龙华新区新田小学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湖办事处新田社区创新工业园1号
联系方式:陈添成 279777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征宇 0755-83170027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 数量:1项
深圳市新田小学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新田社区创新工业园1号,前身是新田福音堂,1921年由传教士门徒陈道生所创建, 1930年起几经迁址并改名为新田小学。目前学校占地面积21803平方米,现有教学楼、宿舍楼各2栋,校舍总建筑面积12010平方米;有塑胶运动场1个,塑胶篮球场2个。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暂定为2.5年,此项目为半年期限。第一次按照半年服务期(2016年7-12月份)签订,第2、3次签定合同一年一签。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 投标人须具有物业管理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4)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5)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自201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3日 14:46 至 2016年06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面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