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三亚市财政局三亚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评估、拍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受三亚市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三亚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评估、拍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三亚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评估、拍卖)项目
项目编号:HNGP2016-0000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898-6652985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亚市财政局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
联系方式:李嘉鑫0898-8886994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名称:三亚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评估、拍卖)项目
2、数量:1包--三亚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评估1项
2包--三亚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拍卖1项
3、预算金额:无预算
4、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第1包公开招标1家二手车评估鉴定机构对三亚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提供车辆评估及相关服务;本项目第2包公开招标1家拍卖机构对三亚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提供车辆拍卖及相关服务。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0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00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00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任意1个月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00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005、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006、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006、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007、外地投标人须在海南省具有分支机构作为长期服务机构(提供工商注册证明资料加盖公章)。00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00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3日 10:00 至 2016年06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218.77.183.217:7001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线支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