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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市第九十四中学)初中学生科学和艺术素养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3 09: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市第九十四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初中学生科学和艺术素养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初中学生科学和艺术素养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HCYX-2016-0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阳

项目联系电话:8227933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市第九十四中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湖中园315号

联系方式:010-647453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8227933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5号楼品元公寓1单元10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市第九十四中学)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初中学生科学和艺术素养提升工程

立项编号:CYCG_2016_269

招标编号:HCYX-2016-070

采购人名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市第九十四中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湖中园31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4745398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5号楼品元公寓1单元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2279331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财政批复金额:670842元

采购内容:改善教学条件

采购数量:1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选择本招标方式的原因:适用

采购用途:改善教学条件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及朝阳区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如果投标人按照本项目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主要设备制造厂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

(5)投标人应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明。

(6)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7)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报名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13日,每天9:00时至11:00 时,14:00时至16:00时,节假日休息

投标单位报名和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5号楼品元公寓1单元1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4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 6 月2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5号楼品元公寓1单元101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本项目联系人:张阳

联系电话:010-82279331

其它内容:

1.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单位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以及近三个月纳税证明。

 

上述资料检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及朝阳区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如果投标人按照本项目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主要设备制造厂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5)投标人应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明。(6)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7)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记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7.084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3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5号楼品元公寓1单元1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5号楼品元公寓1单元1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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