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汛期抢险救援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汛期抢险救援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公告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汛期抢险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DZBCG-2016-635
3、招标范围:共1个包段;防汛期抢险救援装备一批;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抛绳包 | 6 |
2 | 充气型救生衣 | 60 |
3 | 水面拦 截网 | 2 |
4 | 水面漂浮救生绳 | 60 |
5 | 浮力腰带 | 60 |
6 | 水域救援服 | 60 |
7 | 水域救援头盔 | 60 |
8 | 水域救援靴 | 60 |
9 | 水域救援手套 | 60 |
10 | 便携式刀具 | 60 |
11 | 雨 衣(服) | 60 |
12 | 强光手电 | 60 |
13 | 多功能手机充电器 | 10 |
14 | 哨 子 | 60 |
15 | 简易洗漱用品 | 60 |
16 | 水质净化片 | 60 |
17 | 急救包 | 60 |
18 | 救生圈(非充气) | 20 |
19 | 潜水衣 | 4 |
20 | 橡皮艇 | 5 |
21 | 水上漂浮桶 | 10 |
22 | 铁锹(折叠多功能) | 60 |
23 | 敛尸袋 | 30 |
4、供货地点: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
5、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20 日历天内;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三年无重大违法承诺);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经营范围包含抢险救援装备的制造或销售;
3、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厂家唯一授权委托书,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同时投标;
4、投标人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销售业绩(附相关合同);
5、投标人出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授权代表);
6、本次招标产品中若有为国家要求检测的产品,须提供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
7、根据武豫消〔2015〕36号文规定,对于合同履行不认真、售后服务不尽责,被河南省消防总队列入黑名单的厂家,未满三年期限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 3 日至2016年6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与秦岭路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中机工程办公楼9楼)报名。
4.2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4.2.1制造厂家需提供: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开户行许可证、6)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产品销售业绩合同、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授权代表);8)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
以上相关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2.2代理商需提供: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所代理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6)开户行许可证、7)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产品销售业绩合同、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授权代表);
以上相关资料验原件,留加盖代理商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9)所代理产品制造厂家营业执照副本、10)税务登记证副本、11)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12)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
以上相关资料验留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备注:
1、上述4.2.1-4.2.2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资料;
2、三证合一的企业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请各报名人按顺序整理活页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2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整,售后不退。
六、 开标有关信息
6.1本次招标项目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6.2开标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郑州市桐柏路22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白女士
电 话:0371-68581057
代理机构: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与秦岭路交叉口中机工程B座9楼
联 系 人: 杨女士、冯先生
电 话: 0371-55638076、18638009621、18638009628
邮 编:450001
传真:0371-55638079
邮箱:cdzb2010@163.com
2016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