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地方税务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长春市九台区地方税务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YZB2016-06-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地方税务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吉林省地方税务局以吉地税函【201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市九台区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地方税务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外墙保温、石材干挂、更换门窗、更换管路、散热器、电器改造、墙面刮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新华大街63号。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9月30日。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无在建工程。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6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 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壹拾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控制价为261.3959万元),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长春市九台区行政服务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崔主任
联系电话:133646166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汽贸城80栋
联系人:沙庆非
联系电话:0431-87658708-60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九台区财税督察局、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