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处关于永城市2016年中央特大抗旱补助费打井工程及包河右岸马桥镇庞楼村王小楼段堤防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城市2016年中央特大抗旱补助费打井工程及包河右岸马桥镇庞楼村王小楼段堤防修复工程已经有关单位批准,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城市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处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永城市2016年中央特大抗旱补助费打井工程及包河右岸马桥镇庞楼村王小楼段堤防修复工程
2.2 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6】084号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建设地点:永城市
2.5 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永城市2016年中央特大抗旱补助费打井工程,工期:30日历天
第二标段:包河右岸马桥镇庞楼村王小楼段堤防修复工程,工期: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第一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凿井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二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 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开具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3.4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报名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取一个标段。
4、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3、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一标段不需要);
4.4、一标段: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二标段:拟派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资料须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本人携带身份证现场递交。
5、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 日至2016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商丘应天分公司(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北海路交叉口南300米路西)报名。
5.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3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4 招标文件每份8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永城市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处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0-5171259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0-3772896
2016 年6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