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6-1851-厦门市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砼结构逆流水动通风冷却塔设备和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市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砼结构逆流水动通风冷却塔设备和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市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砼结构逆流水动通风冷却塔设备和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GW2016-18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00、227932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厦门市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后坑高林工业区虎仔山北路51-59号
联系方式:陈小姐,联系电话:0592-52251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小姐、陈先生 0592-2279300、2279326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厦门市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砼结构逆流水动通风冷却塔设备和技术服务,一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应为所投冷却塔设备的制造商或得到冷却塔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唯一专项授权书,(系指在冷却塔设备制造商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该货物的唯一专项授权书;若冷却塔制造商与其专项授权方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专项授权书无效。)。(2)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应具备至少2台,已投运容量至少1500m3/h的水动或混动风机冷却塔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同时还必须提供经最终用户盖章确认的用户证明)。(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要求。(四)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2日 18:30 至 2016年06月1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6月17 日下午18:0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须提供供应商的纳税人识别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