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朝歌文化园主体一层外贴面仿土色花岗岩(黄金麻)石料项目
石料项目结果公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编号:HNZYCGZB-2016-06 | 签订合同:采购人为鹤壁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标后中标人与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 交货期:30日历天 |
采购控制价:1531320元 | 保证金(元):30000元 |
采购人:鹤壁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先生0392-6852753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赵女士0392-3322874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示范区财政局 |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先生0392-3221359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花岗岩仿土色石材(黄金麻),颜色:黄色,约10938㎡。 | |
评审结果: 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招标失败。 | |
评审时间:2016年6月2 日 上午09时(北京时间) | |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评标室 | |
评审小组成员:毛大庆、郭廷光、王艳、魏哲宇、刘卫东 | |
*公示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保证金退还: 1.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成交人,请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2.中标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采购机构备案后方可 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示日期: 2016 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