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28禹州段改建工程、国道234郑许界至禹州东环段改建工程防洪、水保等3个专项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228禹州段改建工程、国道234郑许界至禹州东环段改建工程防洪、水保等3个专项报告编制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100%,招标人为禹州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省道228禹州段改建工程、国道234郑许界至禹州东环段改建工程防洪、水保等3个专项报告编制项目
工程编号:JSGC-G-2016084
工程地点:禹州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通过专家评审,取得审批文件;
编制工期:30日历天/标段;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工程设计服务(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审批文件)
二标段:防洪管理服务(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审批文件)
三标段:地质勘测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各标段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包含水利工程)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水利水电工程师资格;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且投标人自2013年5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3.4投标人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3.5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3.6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以上相关资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公、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标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新建后楼中楼920房间)
报名电话:0374-2077866
5. 需提交的资料
5.1 报名时企业法人和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到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
5.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下载的相关证明)、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3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相关人员劳务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5.4 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和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及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开标时项目负责人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经招标人与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发售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6.2发售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新建后楼中楼920房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0374- 6091672
9.监督单位:禹州市公路管理局监察室
2016 年0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