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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天国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基于大数据的电子政务资源服务平台的研发与应用---数据采集与分析子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2 12: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中天国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基于大数据的电子政务资源服务平台的研发与应用---数据采集与分析子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基于大数据的电子政务资源服务平台的研发与应用---数据采集与分析子系统

项目编号:HCZB-2016-ZB25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博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86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中天国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号国际创业园A602

联系方式:李延龙 010-828956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博 010-63509799-86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背景:密云区围绕“和谐、宜居、首善之区”的奋斗目标,坚持走绿色高端高效高就业的产业发展之路,以环境友好型工业为主要支撑,以休闲旅游产业为战略支柱,以都市型现代农业为重要基础,以总部经济为后发优势,突出发展“两区”、“两带”、“一基地”。在内外部形式不断变化和新的挑战环境下,信息化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GIS、GPS、RS、4G等新技术快速发展,“智慧城市”和大数据发展作为解决城市发展难题、实现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手段。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3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3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领取招标文件时须由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距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5日内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公司近一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距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10日内其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清晰完整)。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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