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口岸大型查验设备购置专项“口岸通道门式消毒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口岸大型查验设备购置专项“口岸通道门式消毒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口岸大型查验设备购置专项“口岸通道门式消毒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6CNIC01-55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伟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1678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联系方式:赵建伟 010-822602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伟 1370133875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公告原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单位;2)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主要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接受厂家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4)主要产品厂家对同一包授权参加投标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一个投标人只能投一种品牌相同型号设备; (5) 所投产品的原产地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6)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9)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2日 15:00 至 2016年06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2室;http://aqsiq.infosyss.com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或电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层415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