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林业局采购飞机防治美国白蛾及杨树食叶害虫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林业局委托,对飞机防治美国白蛾及杨树食叶害虫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6】132 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标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 | 预算金额 |
第一标段 | 飞机防治美国白蛾及杨树食叶害虫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144.2万元 |
第二标段 | 飞机防治美国白蛾及杨树食叶害虫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156.8万元 |
注:注:1. 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参加所有标段(或1个标包)货物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个标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评标与定标以标包为单位。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 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采购台式计算机,投标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一致;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政府机关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3.3 (应标明货物名称)等主要货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药剂(农药登记证书、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原件;若非供应商所生产的药剂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及农药登记证书、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3架(含)以上直升飞机的所有权证。(原件)
3.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 林业害虫飞防的业绩1份,累计飞防作业面积300万亩(含)以上,以中标通知书、飞防合同原件、飞防效果验收报告。(原件)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6 月 2 日至2016年 6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 ,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
4.2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8 号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 室。
4.3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可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电话:0396- 2609258 。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第一标段15000元、第二标段15000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转账时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然后持银行转账凭证到驻马店市财政局一楼东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查询到帐后,投标人应再持到账凭证到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8 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 室开具收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
帐 号:501011904824012999424
行 号:313511001019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6年 6 月 23 日 9:3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 6 月 23 日 9;30 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质疑咨询电话:0396-2609285;2609221)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39612229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严保伟 联系电话:0396-2609225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附件:项目名称:驻马店市林业局采购飞机防治美国白蛾及杨树食叶害虫项目
项目介绍:总防治面积约43万亩,预计总投入301万元,其中美国白蛾飞防27.2万亩,预计投入190.4万元,杨树食叶害虫飞防15.8万亩,预计投入110.6万元。其中市本级承担费用不超过60万元,其余由各县区财政根据飞防面积支付。第一标段预算总金额144.2万元(其中杨树食叶害虫约65.8万元、美国白蛾防治78.4万元);第二标段预算总金额约156.8万元(其中杨树食叶害虫约44.8万元、美国白蛾防治112万元)。飞防作业期间,起降点需要转场各县区。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为驿城区、遂平县、西平县、上蔡县、汝南县五县区。包括五县区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和驿城区、上蔡县、汝南县三县区美国白蛾防治,面积约20.6万亩(其中杨树食叶害虫约9.4万亩、美国白蛾约11.2万亩);
第二标段为平舆县、正阳县、确山县、泌阳县、新蔡县五县,美国白蛾飞防,面积约22.4万亩(其中其中杨树食叶害虫约6.4万亩、美国白蛾约16万亩)。
一、技术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单位 | 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 | |
1 | 2016年飞机防治杨树食叶害虫和美国白蛾项目 | 约43万亩 | 功能要求 | 必要功能: |
辅助功能: | ||||
性能及技术指标 | 主要技术指标:直升飞机喷洒农药,防治效果90%以上,保证全年飞防效果,至9月底飞防区域叶片保存率不低于85%。 | |||
次要技术指标: 1、所用药剂为甲维·灭幼脲、阿维·除虫脲、阿维·灭幼脲无公害药剂,做到飞防效果高效,对人畜安全、对环境无污染,保护蜂、蚕、鱼、虾等非标靶生物。 2、一次作业面积不少于600亩,每亩喷药液量不少于 | ||||
质量标准 | 行业标准、合同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
验收条件及标准 | 1、飞防公司需提供飞防轨迹图,飞防轨迹必须与需方作业图指定区域相符。2、飞机喷洒药液密度每平方厘米叶片雾滴在10滴以上。3、飞防结束15日后,合同双方进行联合检查验收,防治效果达到90%以上。4、防治结束至9月底,飞防区域叶片保存率85%以上。如果飞防效果达不到需方要求,中标人要按照需方要求重新补防,直到防治效果合格。 | |||
验收方法及方案 | 由市林业局组织市森防站2名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技术人员及飞防公司2名以上人员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验收方法:一、药液密度验收。在飞行航线的垂直面地面上摆放红纸,每红纸间隔 |
二、商务要求
质保期 |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
时间及地点 | 时间:杨树食叶害虫防治时间为6月中旬至7月上旬,美国白蛾防治时间5-8月,以上防治具体时间由需方根据虫情确定。 地点:驻马店市辖区八县一区及新蔡县。 |
付款方式 | 9月底前,合同双方进行联合检查验收 达到需方验收标准,一次性结清所有款项。 |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 |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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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 | 1、签订合同时中标人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到9月底退还。如果飞防结束15日后,合同双方进行联合检查验收,防治效果达不到90%以上,而且防治结束至9月底,飞防区域叶片保存率未达到要求,中标人又不补防的,采购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如延误调机时间或违约的,履约保证金概不退还。采购人可以根据发生情况调整飞防区域和飞防面积。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药剂(农药登记证书、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原件;若非供应商所生产的药剂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及农药登记证书、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3架(含)以上直升飞机的所有权证。(原件)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5、投标供应商可以投其中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一个投标供应商同时中2个标段,评标委员会确定取最大中标金额为准,其余标段按排序顺延)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