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江左镇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三期物探项目招标公告
伊川县江左镇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三期物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依据伊川县财政局伊政采[2016]029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川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受伊川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就伊川县江左镇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三期物探项目按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川县江左镇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三期物探项目
2.2招标编号:伊公采购【2016】023号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控制价(总投资金额)60万元。
2.4工程实施地点:伊川县吕店镇、半坡乡。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建设资金: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地球物理勘查丙级(含丙级)或工程物探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承揽范围,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公告期间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月 2日至2016年 6月 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 18:00(北京时间),在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408室报名: 以下所有证件报名时携带原件备查,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存档)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3)营业执照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8)企业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 元/份,售后不退。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报名时领取。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408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10时0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16年6月 2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6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川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3700791076
地址:伊川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川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379-68366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