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佛山市直医疗机构第十一批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2016年佛山市直医疗机构第十一批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电子版请按附件2下载),公示期为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8日,共5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FSWA171611P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佛山市直医疗机构第十一批医疗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
分包编号 | 分包名称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
FSWA171611P-01 |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PICU呼吸机 | 1套 | 450000.00元 |
FSWA171611P-02 |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检验科生物显微镜+离心机 | 1批 | 400000.00元 |
FSWA171611P-03 |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生殖中心实验室监控系统 | 1套 | 450000.00元 |
本项目共3个分包,投标人可全部投标,也可以只投其中一个分包,但必须对整个分包内容物进行投标,不得进行拆分;本次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附件2-各分包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详见附件2-各分包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分包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可递交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可递交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属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还须提供:①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凭证复印件;②提供预投标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前3位注册号进行登记,以查询是否具备相应类别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8日上午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16年6月28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1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163637
传真:0757-83163642 邮编:528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联系人:杨小姐、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636072、83636019
传真:0757-83636061
财务部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636076
传真:0757-83636088
网址:http://fs.emedchina.cn 邮编: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杨小姐、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636072、83636019
(四)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六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039252
附件:1、各分包委托代理协议
2、各分包招标文件
发布人: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