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2013年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确山县2013年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确建招【2016】022号
1.招标条件
确山县2013年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己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招标人为确山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确山县2013年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确山县
2.3、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8、建设规模:小区配套设施的附属工程道路、水沟、化粪池、公用停车棚、路缘石等。
2.9、招标控制价:59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其他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以技术职称证发证之日起为准。
(3)拟派人员须持证上岗,六大员(施工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配备齐全;
3.2、本次招标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及所有拟派人员),查询以公告发布起止日内为准;
3.3、所有企业对本项目所有拟派人员一经确定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实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台账制度,每个投标企业可提供3名以下(含3名)授权委托人。如无特殊情况,投标企业本次提供的授权委托人将长期负责在确山的投标事宜,请各投标企业慎重对待。未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台账的投标企业在本次投标报名时委托人须提供以上证件、证明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三金”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的任意三金缴费证明)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企业因人员调整需更换委托人的,应提前与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一致,并提供书面报告。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入到下面指定帐户,凭银行汇款凭证到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换取收据。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投标保证金:拾万元整。
开 户 行:中原银行确山支行
帐 户: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帐 号:525010179824012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96-2323273
用 途:确山县2013年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本项目收取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本项目风险控制价为最高控制价(拦标价)的85%。投标人如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须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的2倍作为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人的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后提交到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缴纳方式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全部予以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地点: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确山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刘女士(0396-70186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先生(18638778877)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联系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0396-7019080
9、监督单位及电话
确山县纪委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室
王来喜 0396-7019095 13033803899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 1350766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