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用房室内装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用房室内装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编号:SDTADP2016-0368-00
2.2建设地点:汇河街以北,安山东路以东。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8253.14㎡,结构为框架结构。
2.4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项目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7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东平县检察院检察业务和办案技术用房室内装修工程及预防青少年空间教育基地展厅、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展厅装修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4.14894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投标人拟派专监中必须有一名专业为机电安装国家注册监理师或有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的省级中级从业能力水平证书(如国家注册监理师和省级中级从业能力水平非机电安装专业,具备机电安装工程师职称亦可)。
3.3 投标人须提供东平县检察机关针对供应商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电话:0538-3012633)
3.4投标人须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3日-2016年6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以下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一套复印件)到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财富中心商务楼406室)报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投入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一名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的项目专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省级中级从业能力水平证书(若拟投入项目专监具备机电安装工程师职称,请携带职称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4.2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9日 9时30分,地点为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东平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东平街道佛山街
邮 编:271500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 话:0538-301267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财富中心商务楼406室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张冬
电 话:0538-8881236
电子邮件:sdakt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