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局关于2016-2018年度直升机保险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焦作市公安局委托,就2016-2018年度直升机保险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公安局2016-2018年度直升机保险费项目
二、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6]-138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购买航空器综合险(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预算金额:1500000.00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圆整)。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具有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在国内经营财产保险资格的中资全国性保险机构或分支机构(如分支机构参加谈判则应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经独立法人合法授权的地区分公司以上级别的分支机构;
4、须具有承保飞机保险业务的业绩(开标时提供承保过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5、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6月2日-2016年6月8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报名受理窗口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6月23日上午9时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九、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6月23日上午9时
2、开标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十、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招标人:焦作市公安局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13782622086
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中路358号
2、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391-3568893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以刷卡、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圆整),转账或电汇时必须详细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并于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前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领取收据,逾期未领取的,不再予以办理手续。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江支行
账号:5 0012 4030 0031
注:1、投标人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在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前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窗口领取收据。
2、因投标人未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导致保证金无法对应项目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3、保证金咨询电话:0391-3568911
十二、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套留存。[点击下载]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