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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定点采购备选库

作者: 发布于:2016-06-02 11: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定点采购备选库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28日15时

四、招标人

名称: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87号  

联系方式:0546-8080095

五、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联系方式:0546-6098172

六、项目编号:DYZCZ2016-86#

七、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定点采购备选库,预算资金115.62万元人民币。择优选定6家中标人。分批次检测,检测任务包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常监督抽检、重大活动质量保障监测、重点品种监测、节假日质量监测和投诉举报质量监测、食品风险评估检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测等。检验项目: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和元素含量、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含量、非食用物质含量、掺杂掺假、有毒有害物质、食品微生物、食品餐饮具、保健食品功效成分和易非法添加物质含量等。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有法人机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国家有关资质认定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并且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F或2015年10月1日后取得的CMA食品检验能力认证),通过的检验检测能力符合拟承担的项目要求。

(四)投标人必须在山东省内具备独立的食品检验实验室(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五)具有开展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

(六)自2013年4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食品检验数据泄露、造假,受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诉等方面)。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投标人的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及已取得资质认定项目目录(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通告)(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人如果是非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具有法人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人提供在山东省内具备独立的食品检验实验室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五开标室。

十一、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红   信霞

联系电话:0546-6098172

 

附件:本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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