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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电力及相关工程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2 11: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其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电力及相关工程改造设计进行政府采购,现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电力及相关工程改造设计
1.2项目编号:FZGY-CGSZ20160238
1.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阜阳市财政局
1.4 招标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1.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2 设计预算:40
2.3 招标范围:消防改造(含消防设施改造)设计、因信息化建设要求部分办公用房的整改设计、根据用电要求电力线路重新设计布排、卫生间设施布局的改造设计、科技法庭改造设计等、消防改造过程中造成的设施损坏修复设计。
2.5标段划分 /
2.6设计标准:方案及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6年 5 27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f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服务费用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 1 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 6 17 09 00 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 冯梦涛
电 话: 0558-2252976
集中采购机构: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址:阜阳市阜王路356号(原武警支队院内)
联 系 人:宋工
电 话:0558-2230865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电力及相关工程改造设计项目招标文件(6.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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