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中心幼儿园改造工程(物品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中心幼儿园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中心幼儿园改造工程(物品采购)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年06月03日至2015年06月10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招标编号:CMFSZB-2015016
2.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中心幼儿园改造工程(物品采购)
3.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投标最高上限(元) |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中心幼儿园改造工程(物品采购) | 1、电器设备 | 1 | 批 | ¥291,537.00 |
2、教娱设备 | 1 | 批 | ¥1,012,243.05 |
注:1.投标人必须对上表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本项目投标最高上限为1303780.05元,报价人应对其进行分项报价并计入总价,投标总价或分项报价若超出最高上限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将做废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
1.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提交的资料与投标时资料内容一致,否有可能导致废标):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电话:0757-86257577。
2.招标文件发售期:2015年06月03日至2015年06月10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3.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踏勘现场
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如有需要,潜在投标人可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06月24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06月24日09:3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开标室
六、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八、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gaoming.gov.cn)、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政府网(http://yh.gaoming.gov.cn/)
九、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中心幼儿园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电 话:(0757)88827840
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电 话: (0757) 86257577
传 真: (0757) 63862721
联 系 人:曹小姐、陈先生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