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三十九中学实验楼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X2016-0714-QT25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第三十九中学实验楼消防改造工程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第三十九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郑州市第三十九中学实验楼消防改造工程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发包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6 项目预算:355431.51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投标企业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9、投标人须到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需要有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具日期和查询截止日期均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类似业绩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上述证件需要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 2016 年 6 月 1日至 2016 年 6 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E座0711室)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6月21日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东南角民族大厦酒店三楼会议室
6、开标相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6月21日9:30
开标地点:郑州市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东南角民族大厦酒店三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网》等媒介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第三十九中学
联系人:申校长
联系电话:0371-66314194
联系地址:郑州市城东路245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28295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E座07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