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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第二批试点(封丘县李庄镇项目)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1 18: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封丘县李庄镇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对河南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第二批试点(封丘县李庄镇项目)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第二批试点(封丘县李庄镇项目)造价咨询

二、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6】064号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规模:住房44.55万m²、礼堂7320m²、社区服务中心3000m²、垃圾中转站1 座、 集贸市场1800m²、农具存放点5000m²、文化活动中心1000m²、公厕13座、道路及管网、照明、绿化等基础设施;

3.2、招标范围:河南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第二批试点(封丘县李庄镇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并配合财政部门评审及招标阶段工作等内容;

3.3、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4、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周期:提供资料后3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作;

3.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

3.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7、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2年及以上执业经验(以取得注册造价师时间算起);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具有本单位近半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不存在欠费情况。

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五、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373-8252026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六、本项目现场报名:

6.1、报名要求: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出示有效的劳务合同和出具的本单位近半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不存在欠费情形的证明材料);每个投标单位其法定代表人只能授权一个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必须一次性提交报名申请,如重复提交报名申请,该投标人按投标无效处理。

6.2、开标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职称证、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

(6)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年7月5日9: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业路53号)开标大厅。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十、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封丘县李庄镇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15090440317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05021  

十一、监督单位及电话:

封丘县监察局:0373-8292325      封丘县检察院:0373-8289291

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85131     

封丘县住建局:0373-8299685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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