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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政府办公大楼节能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35)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3 16:1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汕头市政府办公大楼节能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3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PZH015A035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政府办公大楼节能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规格数量

质保期

供货及安装调试期

安装地点

市政府办公大楼节能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中的质保期质保

合同签订后,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采购人指定地点

备注: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00,000.00,最高限价资金包括产品供货、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需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为国家发改委备案节能服务公司,或者广东省经信委备案节能服务技术单位;(提供备案批次及序号;已备案并变更企业名称的企业,需提供企业名称工商变更备案登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关于文件公示:现将该项目文件(项目编号:PZH015A034,可点击附件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6月9日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6月4日起至2015年6月10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5、《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6、国家发改委备案节能服务公司,或者广东省经信委备案节能服务技术单位证明文件(网络公示截图加盖公章)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5年6月24日下午15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5年6月24日下午15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踏勘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统一现场踏勘,现场勘踏集中地点:汕头市跃进路28号市政府办公大楼2楼西厅,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上午9时30分,费用投标人自理。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

采购人联系人:周同志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988738

采购人传真:0754-8898873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附件:PZH015A035采购文件(请点击下载)

 

 

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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