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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服务资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1 16: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对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服务资格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201606-148027-0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服务资格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50,000               

四、采购数量:包组一:肉类、水果、蔬菜供应服务资格;包组二:干菜、粮油供应服务资格;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六、供应商资格:

适用于包组一、二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 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 2014年/2015年财务报告(三表一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 2016年1月-3月共三个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 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6.3. 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5.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6月02日 至 2016年06月0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817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623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623930

十一、开标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6 月 02 日 至 2016 年 06 月 0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28号
联系人:欧海文联系电话:0757-82063240
传真:0757-82063240邮编:528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05202-8015
传真:020-87651698邮编:51007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何先生联系电话:0757-83205202-8015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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