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师范学院滨湖校区临时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合肥师范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合肥师范学院滨湖校区临时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合肥师范学院滨湖校区临时工程
项目编号:0068-16LXSG12702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51-6373592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合肥师范学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 0551-638407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先生 0551-63735929
代理机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404会议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合肥师范学院的委托,对合肥师范学院滨湖校区临时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参与此项目投标的单位报名并提供报名资料,同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合肥师范学院滨湖校区临时工程
2、项目编号:0068-16LXSG1270224
3、招标人:合肥师范学院
4、代建人: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5、资金来源:合肥师范学院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安徽省巢湖市黄麓镇合肥师范学院滨湖校区。
2、建设规模:约240万元。
3、招标范围:
(1)校区用地(约800亩)临时围墙工程(一部分为混凝土铁艺围墙及内侧10米范围的土方平整,约1172米;一部分为临时钢丝网围护约1826米);
(2)乡村道路工程(杨村路,336米);
(3)临时用水用电接入工程。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是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B类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
4、拟派项目经理和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自2016年1月至今为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社保部门盖章确认或官方网站下载),且在报名及投标期间不得更换。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7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在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404室报名,报名后即领取招标文件、图纸等招标资料。
2、报名资料:
1)委托代理人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通过有效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
3、以上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并留存复印件装订成册且加盖报名企业公章。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六、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20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于开标当日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 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4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派遣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合肥师范学院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551-6384076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
联系人:沈工 王工
电 话:0551-63735929 0551-63735933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是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B类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4、拟派项目经理和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自2016年1月至今为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社保部门盖章确认或官方网站下载),且在报名及投标期间不得更换。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1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404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0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0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4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