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2016年度第三批)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2016年度第三批)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2016年度第三批)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TC-Z16F-07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51656899-83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10-6529274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袁先生 010-51656899-83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公告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1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0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日8:30至2016年6月7日16:30分将报名邮件发送至:bjztc3@163.com,报名邮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7日16:30分(以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将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收到投标人的报名邮件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投标人报名是否成功,同时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日8:30至2016年6月7日16:30分将报名邮件发送至:bjztc3@163.com,报名邮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7日16:30分(以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将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收到投标人的报名邮件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投标人报名是否成功,同时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天骄凯旋酒店(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配楼3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7)不得为所投合同段项目的设计文件编制单位或项目所在地省级初步设计审批(核准)部门委托的该项目初步设计咨询审查单位或项目业主委托的该项目初步设计咨询审查单位。
(8)具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咨询专业为公路;服务范围须含评估咨询);
(9)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审查专家配备齐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咨询能力:
(10)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合同段号 |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
第2、3、4合同段 |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2个以上(含2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委托人为国务院部门或省级初步设计审批(核准)部门或项目业主); 2、在近5年内曾独立完成过1座以上(含1座)单洞长度在6000m以上(含6000m)隧道的设计。 |
第1、5~10合同段 | 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2个以上(含2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委托人为国务院部门或省级初步设计审批(核准)部门或项目业主)。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与下列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否则其投标无效:
a.所投合同段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单位;
b.省级初步设计审批(核准)单位及其委托的初步设计咨询审查单位;
c.项目业主单位及其委托的初步设计咨询审查单位。
3.5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合同类别中的任意5个合同段进行投标,且每个合同类别中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评标委员会按照Ⅰ类、Ⅱ类、Ⅲ类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在Ⅰ类合同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Ⅱ类、Ⅲ类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投标人可同时在Ⅱ类、Ⅲ类中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