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王城大道(中州路-李屯桥)、望春门街(古城路-伊洛路)路灯材料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6】99号、100号计划批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委托,就王城大道(中州路-李屯桥)、望春门街(古城路-伊洛路)路灯材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王城大道(中州路-李屯桥)、望春门街(古城路-伊洛路)路灯材料项目,洛公交易采购[2016]080号。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预算控制金额分别为:标段一640500.00元;标段二4066000.00元;标段三1545000.00元;标段四869400.00元;标段五788000.00元;标段六1448402.00元。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标段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及数量 |
标段一 | 道路灯具 | 300W LED灯,61套;120W LED灯,183套。 |
标段二 | LED路灯 | 13.5米组合花灯360W+3*180W,167基;13.5米射灯杆、4*240W ,28基。 |
标段三 | LED路灯 | 13.5米牡丹花灯360W+3*120W+200W+50W,51基;12米单臂 360W ,33基。 |
标段四 | 道路灯具 | 240W LED灯,161套;80W LED灯;161套。 |
标段五 | 箱变 | 125KVA单相5座,80KVA 单相1座。 |
标段六 | 电缆 | YJV22-1KV 3x25mm2,1200米、VV22-1KV 4x35+1x25mm2,15800米等。 |
四、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不接受进口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
五、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持有所投产品的授权证明。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1日8:30至2016年6月8日18:30。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用户名”或“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21日上午9:30。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二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
十、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柳林路201号
联系人和电话:李先生 0379-63580209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新区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和电话:王先生 崔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本次招标免收中标代理服务费。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