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顺城路延伸段、护城路道路亮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平遥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顺城路延伸段、护城路道路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顺城路延伸段、护城路道路亮化工程
项目编号:pyzc2016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健
项目联系电话:0354-562551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遥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柳根西街行政审批大楼
联系方式:安启虎153035440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健0354-5625510
代理机构地址: 平遥县顺城路199号,平遥县财政局一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第一包: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12米荔枝灯 | 本路段为顺城路延伸路段,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与原路段灯具保持一致。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标书 | 套 | 52 |
2 | 16米LED中杆灯 | 6伙*160W,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标书 | 套 | 2 |
注: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本项目需安装调试,投标时提供荔枝灯灯罩,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1.2万元。
第二包: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6.5米双臂仿古灯笼灯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标书 | 套 | 160 |
2 | 6.5米单臂仿古灯笼灯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标书 | 套 | 30 |
3 | 6.5米平行双臂LED灯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标书 | 套 | 30 |
注: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本项目需安装调试,投标时提供灯笼灯及平行双臂LED灯灯具,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7.4万元。
第三包: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电缆 | VLV22 4×35 | 米 | 6000 |
2 | 电缆 | VLV22 3×6+1×4 | 米 | 2000 |
注: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3 万元。
第四包: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控制柜 | 3路微控 | 台 | 4 |
注: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7 万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第一包、第二包投标单位需具有施工安装资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7.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1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遥县顺城路199号,平遥县财政局一楼117
招标文件售价:¥1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平遥县财政局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