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1 10: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所需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1.2项目编号: CJCG-2016-C-001
1.3采购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资质要求 |
一 |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 12家 |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 |
二 |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 3家 |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证书 |
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采购内容:服务期限两年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入吉企业须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并公布后方可投标(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且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并有固定办公场所;
2.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投标人可于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007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入吉企业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4.1发售时间:2016年6月1日—6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发售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007室。
4.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1日14:0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
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张剑锋 电话:0431-84653201 84626763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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